男子酒驾还是开的套牌车 遭罚款6900元记24分

发布时间:2016-12-13 11:08:21

12月12日,璧山区市民刘某在外出途中,被璧山交巡警查获,原来他不但喝了酒开车上路,而且开的还是辆套牌车。按相关法规,刘某将被依法处以罚款6900元、记24分的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4点过,正值城北小学放学的时间,路口人流量较大,璧山区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路口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出行。4时15分左右,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大旺桥往城北小学方向行驶且车速较快,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手势指挥减速靠右慢行。

该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巡警在前方后,竟掉头就跑,由于车速过快再加上操作失误,在掉头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该男子在车辆倒地后,迅速下车拔腿就跑。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上前将该驾驶员控制。由于民警在控制驾驶员刘某时闻到他满身酒气,于是将他带上巡逻车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7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刘某驾驶资格和驾驶的车辆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他所驾车辆是自己的私家车,有正常手续,但悬挂号牌系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据刘某交代,为了能逃避处罚,他自作聪明地私自挪用了一套报废车辆的牌照悬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共计罚款6900元、记24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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