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新婚夜酒驾 贿赂交巡警遭了
发布时间:2016-12-12 12:22:20本是新婚之喜,谁想新郎凭一时侥幸酒后驾车却被警方查到, 12月11日在重庆市沙坪坝杨公桥高速下道口,交巡警现场查处了一起酒驾。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喝酒后千万不要开车上路。
11日晚上9时许,饮酒后的驾驶员孙某驾车刚驶出杨公桥立交匝道时,便被现场设卡的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查获。
据了解,驾驶员孙某当天中午在綦江老家举办婚宴,中午饮酒较多,晚上由其新婚妻子李女士驾车返回主城位于沙区的新房,在开到内环杨公桥匝道出口时,李女士由于担心在城里开车技术不好便换孙某驾车,孙某以为已离家不远了,喝酒也过了好几个小时,便凭着侥幸心理驾车,哪知被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孙某呼气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绍说,一般酒驾将被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和罚款处罚。但由于孙某驾照还在实习期,其处罚将更为严重。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孙某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其 C1驾驶证将被直接注销,而且要半年之后才能以新学员身重新报考机动车驾驶证。
面对如此严重的处罚,孙某当时就傻了眼,令民警惊讶的是孙某从当天新婚收到的礼金中抽出一达百元现金要给民警,请民警“通融”一下,民警见状果断拒绝,并严词要求孙某立即把钱收好。
在此,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民警提醒广大的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老话了希望大家都能够记住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