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因为3元钱与超市争执不休:钱到底去哪了?

发布时间:2017-10-20 13:54:56
前两天,市民陈阿姨去龙头寺附近一超市买了菜,回头一看小票,发现金额不对。为此陈阿姨与超市工作人员一直僵持不下,最后超市工作人员只得报警处理。

民警立马来到超市了解情况,超市工作人员说:陈阿姨当时买了42元钱的东西,结账的时候给了3张10元,2张5元,后面又给了2张1元的。

可陈阿姨非说自己给的是5张1元的,所以请民警前来确认,到底后面给的是2张1元还是5张1元?



陈阿姨告诉民警,自己当时是来超市买菜,结账的时候,记得自己是给了45元钱。可回家记账的时候发现小票上的记账金额是45元,可是算账算出来总额只有42元,超市收银员并没有补给自己那3元钱。

陈阿姨是拿着公司的钱给公司买菜煮饭的,并不是因为这3元钱较真,现在账对不上,自己回去不好交代,这关系到个人的信誉问题。

据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小票来看,的确是应该补给陈阿姨3元钱。

当时收银员看到阿姨给钱就敲了一个45元,可看到陈阿姨有零钱之后,直接让陈阿姨给了42元结账。

因为当时超市结账口一直排着长队,收银员为了不耽搁大家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便没有重新打印小票。

超市工作人员明确的说,当时只收了42元,可陈阿姨坚持说当时给了45元,中间就是3元钱的差价。

最后,民警决定利用监控,让事情水落石出。可监控中并没有看清是否有重叠的钱,而陈阿姨又坚持自己给了5张1元钱。



为了解开陈阿姨的心结,超市方主动提出可以立即收款对账。

民警核实到,陈阿姨那个收款台账目差额为零,并没有多处3元钱的差额。



民警告诉陈阿姨,以后付钱的时候,在柜台上将钱对清了后再走。针对小票引发的纠纷,民警也对超市方提出了意见,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忽略小票的真实性。

对此,重庆时间提醒广大市民,在付钱结账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小票,避免发生类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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