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自燃 小伙要房东赔精神损失费500元

发布时间:2017-08-04 14:09:07
8月2日,租住在九龙坡区谢家湾一小区的小唐,下班回到住处洗了个澡。

随后就把脏衣服放到洗衣机里洗涤,自己则在卧室玩电脑。

不久后,小唐突然闻到阳台传来一股烧焦的味道。

跑出去一看,竟然是洗衣机着火了,他迅速将洗衣机电源拔掉,将火扑灭。

好在处置及时,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只是洗衣机和里面洗的衣服都被烧坏了。

小唐将情况告知给房东罗女士并提出,自己受到了惊吓,除了赔偿被烧坏的衣服500元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罗女士坚决不同意,她认为洗衣机自燃是个意外事件,自己不存在过错,没道理赔这么多钱。


双方由于意见不和发生严重争吵,小唐向谢家湾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发现,洗衣机已经是数十年发黄的老机器,应该是电路主板发热导致的自燃,由于双方分歧很大,民警只好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继续调解。

半小时后,罗女士表示愿意赔偿小唐衣服损失费200元,并为其更换一台新洗衣机使用,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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